抓姦的定義是什麼 ? - 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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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姦的定義是什麼 ?

所謂通姦定義是和有婚姻者之人發生性行為,也就是說若要出軌配偶要與其他人間有姦淫之行為的存在,才能構成通姦。在台灣通姦尚未除罪化,若配偶和他人通姦,則可以進行抓姦。

捉姦是證據之問題,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之間有發生姦淫行為。
所以抓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有證人看見兩個人正在從事性行為,或是有錄影也可以《法庭上已經有案例:就算是配偶為了要抓姦而裝設針孔攝影機等等,還是會予以採證,請參見:妻子裝針孔捉姦雖非法取證,法官仍判通姦成立 》,加上捉姦時有照片或者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沒穿衣服也是可以,就是要讓法官確信在兩人之間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了。

妨礙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"妨害婚姻及家庭罪",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,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、同居或者誘拐未成年人離家等,都屬於妨害家庭,依法都可提起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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